简介

首都图书馆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是北京市综合性大型公共图书馆。是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评定的“国家一级图书馆”,是首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

首都图书馆的历史可追溯至1913年,由鲁迅参与倡建的京师图书分馆、京师通俗图书馆中央公园图书阅览三馆几经合并演变而成。北伐革命后,原三个图书馆几经更名、合并,改为北京市市立第一图书馆;1953年,更名北京市图书馆;1956年10月,正式定名首都图书馆

据2018年9月该图书馆官网信息显示,首都图书馆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设有20个阅览室,4000余个阅览座位,管藏文献逾845万册(件),其中,古籍近50万册(件),善本6000余部,珍贵古籍《车王府曲本》收各种戏曲、曲艺抄本1600余种,老唱片2万余张,收录了四大名旦唯一合唱的老唱片《四五花洞》。

历史沿革

首都图书馆的前身是京师图书分馆、京师通俗图书馆中央公园图书阅览所,三者分别创建于1913年6月、1913年10月、1917年8月。三馆的创建,都有鲁迅先生的关怀和指导,鲁迅先生还亲自参加了京师通俗图书馆的开馆典礼,这是辛亥革命后中国第一个面向普通民众的图书馆

1913年-1926年,时局动荡,财政不利,图书馆境遇维艰,三馆居无定所。1924年,通俗图书馆和京师图书分馆均迁至宣内头发胡同前翰林院讲习馆旧址,同属北京政府教育部管辖,合署办公,分治馆务。

1925年,教育部令中央公园图书阅览所改称京师第三普通图书馆

1926年,教育部令京师图书分馆改称京师第一普通图书馆,通俗图书馆改称京师第二普通图书馆

北伐革命后,国民政府改京师为北平特别市,后改北平市,原三个图书馆几经更名、迁址、合并,改为北京市市立第一图书馆

日伪沦陷的8年间,图书馆进步书刊被烧,业务停顿。1949年北京解放,图书馆事业获得新生。

1953年,更名北京市图书馆,迁址至西华门大街35号,馆舍面积有所扩大,并在头发胡同增设西单分馆。

1956年10月,北京市市立第一图书馆又迁入元、明、清三代最高学府国子监,并正式定名首都图书馆

2001年,首都图书馆新馆正式启用。

2002年,图书馆实现了与11个区县图书馆、33个乡镇街道图书馆的联合检索、网上阅览、馆际互借、资源共享,构建了北京市公共图书馆信息服务网络平台;作为全国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北京分中心,首都图书馆已开通了数十个基层分中心。

2005年,北京市少年儿童图书馆迁入图书馆一期。

2005年11月,北京市发改委正式批准了首都图书馆二期工程,总投资4.6亿元。

馆藏资源

据2018年9月该图书馆官网信息显示,首都图书馆藏各类文献逾845万册(件)。其中,古籍近50万册(件),善本6000余部,珍藏《车王府曲本》收各种戏曲、曲艺抄本1600余种,地方文献6万余种,16万余册(件),收藏了存世北京地方志的全部品种;老唱片2万余张,包括戏曲、曲艺、歌曲等,其中京剧、相声及流行歌曲中不乏珍贵品种,收录了四大名旦唯一合唱的老唱片《四五花洞》。

珍贵古籍

据2018年9月该图书馆官网信息显示,首都图书馆收藏有古籍近50万册(件),其中善本5200余种,67000余册。首都图书馆特甄选馆藏珍善本古籍加以数字化,并辅以详细书目数据建成《馆藏古籍珍善本图像数据库》,数据库所收古籍,均为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的珍贵古籍和馆藏特色文献。148种珍贵古籍入选前五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包括《阿毗达摩顺正理论》、《毗庐大藏》、《大方广佛华严经疏》、《摩诃般若波罗密经》、《古史》60卷、《晦庵先生朱文公行状》2卷、《资治通鉴》294卷、《通鉴释文辨误》12卷、《通鉴总类》20卷、《唐律疏议》30卷、《纂例》12卷等珍贵古籍。

地方文献

据2018年9月该图书馆官网信息显示,首都图书馆拥有地方文献藏品12785种、27868册(件),其中图书5307种、17331册。内容包含方志、正史、科学论著、考察报告、文件汇编、纪念专刊以及杂述杂纂、笔记、日记等。

数字资源

据2018年9月该图书馆官网信息显示,首都图书馆已拥有中文普通图书、英文图书、电子文献、中外文报刊、北京地方文献等10个数据库90余万条馆藏书目数据。

支撑保障

首都图书馆设有古籍保护中心承担着数字文献资源的加工收藏与服务,组织古籍保护工作,开展古籍普查登记、古籍修复培训和古籍保护研究等工作。

据2018年9月该图书馆官网信息显示,首都图书馆采取借阅合一、开放式、自助式、智能化的服务方式,为读者提供125余万册(件)开架文献的免费借阅,开通了世界数字图书馆、24小时自助图书馆、RFID自助借还系统、掌上图书馆等现代化服务。

队伍建设

截至2016年12月,首都图书馆在编职工487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共有 481 人,占职工总数的 99%;其中,研究生以上学历 69 人,占职工总数的 14% ,大学本科学历 341 人,占职工总数的 70%, 大专学历 71 人,占职工总数的 15%。

机构部门

截至2016年12月,图书馆设有:办公室、组织人事部、保卫部、财务部、后勤服务部、业务部、宣传策划部、社会教育中心、报刊资料中心、文化活动中、少儿阅读活动中心、少儿综合借阅中心、北京地方文献中心(泮水文化服务中心)、视听资料中心、典藏借阅中心(汽车图书馆)、合作协调中心(首都图书馆联盟办公室)、信息咨询中心(发展研究中心)、数字图书馆管理中心、采编中心(数字资源建设中心)、历史文献中心(北京市古籍保护中心)、国际交流中心、读者服务中心、共享工程北京分中心、少儿视听中心24个部门。

开发成果

2012年,由首都图书馆编著的《百年传承十载华章:首都图书馆新馆开馆10周年纪念文集》发行,书中一部分是图书馆员工对十年的相关回忆,一部分是员工撰写的学术论文。收录了《十年中的片段记忆》、《首图十年育人、创新、发展之路》、《首图新馆开馆十年忆旧》、《工会工作十年回顾》等文章。

2015年,首都图书馆完成《全国古籍普查登记目录》、《首都图书馆古籍普查登记目录》编辑出版。

2015 年,首都图书馆完善了“北京市公共图书馆计算机信息服务网络”建设,制定了《aleph系统数据合并规则》和《书目数据库批处理转换规则》;编写了《北京市公共图书馆aleph500 软件操作使用说明书》,内容涉及采编、流通、连续出版物三大业务共13个系统模块。

2016年,首都图书馆根据中央、北京市有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精神,结合社会热点,以“北京的非物质文化6遗产”为选题,制作了《京味儿趣玩》26 集156分钟的二维高清动画系列短片。能够让未成年人通过观看此动画短片,了解北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知道非遗需要传承保护,起到认知传统、陶冶情操的作用。

(表格参考资料来源:[10-11] )

(表格参考资料来源:[12-13] )

学术交流

2012年11月,美国图书馆协会主席莫利·拉斐尔(Molly Raphael)女士在首都图书馆以“图书馆作为社区和公民参与的领导者”为主题,与北京市公共图书馆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学术交流

2017年10月,图书馆地方文献工作学术交流暨“北京记忆”新版发布会在首都图书馆举行,这标志着首都图书馆“北京记忆”网站新版正式上线与读者见面,全新的“北京记忆”从首都北京特色文化、历史事件亲历者口述、鲜明地域色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一部编年体北京简史的直观呈现角度讲解北京记忆。

获奖荣誉

2016年,首都图书馆获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2016年,首都图书馆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节能环保低碳教育示范基地创建单位”;

2016年,首都图书馆被共青团中央、文化部授予“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2016年,首都图书馆在 2016 年北京市红领巾读书活动中获“优秀组织奖”;

2016年,首都图书馆获第十一届(2016)北京阳光少年活动优秀组织奖;

2016年,首都图书馆获全国图书馆联合编目中心 2015-2016 年度中心数据基地”;

2016年,首都图书馆获人民邮电出版社“优秀馆藏图书馆·钻石奖”;

2015年,首都图书馆被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评为“2015 年度优秀馆藏图书馆”;

2014年,获“全国助残先进单位”称号;

2014年,获“全国古籍保护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2014年,首都图书馆被首都文明办命名为“首都学雷锋志愿服务示范站”;

2014年,首都图书馆被北京市文化局评为“2014 年度交通安全先进单位”。

形象标识

首都图书馆形象标识将英文名首2个字母艺术化,红蓝色为主基调,白色底色,下方为首都图书馆中英文。体现出北京市公共图书馆特色和现代图书馆事业发展趋势,展示图书馆的智能化、信息化、网络化。简洁明快,具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便于识别和记忆,且适用于平面、电子媒体的传播和再创作。

文化活动

截至2018年9月,首都图书馆开展的品牌文化活动有“首图讲坛”、“首图展览”、“北京记忆”、“红领巾读书活动”、“首图动漫在线”、“北京换书大集”、“阅读9北京”、“世界走廊”等。

宗旨愿景

宗旨:以人为本、读者至上。

愿景:建设国内领先的一流公共图书馆

读者指南

(表格参考资料来源:[17] )

1、首都图书馆接待年满十三岁(含)以上读者,北京市少年儿童图书馆接待十八岁(含)以下的未成年读者。

2、建议将随身携带的书包及其他物品寄存在存包处,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

3、请注意仪表着装,穿着汗背心、拖鞋者谢绝入馆。

4、阅览区域内请保持安静,并将手机置于静音状态。

5、请爱护馆内文献和一切公共财产,损坏须按规定赔偿。

6、请维护环境卫生,保持整洁。

7、请勿携带宠物入馆。

8、请勿在阅览区内餐饮。

9、馆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勿带易燃、易爆品入馆。

10、除特别批准外,阅览区内禁止照相、摄影。

11、请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首都图书馆各项管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借阅制度

1、馆内实行免证阅览,凭外借功能的有效读者证外借文献。

2、文献阅览后请勿自行归架。

3、归还首都图书馆以外的“一卡通”通还图书,请前往A座一层“一卡通”通还处。

4、阅览台港澳文献需持一卡通E级证和单位介绍信,单位介绍信的内容应包括查阅用途、文献需求等,介绍信时效不超过一个月。

5、请爱护文献,文献和设备损坏、丢失,按本馆赔偿办法处理。

6、仅提供阅览服务的文献不能携带出馆,夹带出馆按偷窃处理。

7、非经特别申请和允许,各种电子设备(包括计算机、电视机、DVD、CD、PAD等)仅可观看本馆提供的资料,不得私自装载自带资料阅读。

8、复制书刊资料须办理有关手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且翻拍、复制量不得超过文献页数的三分之一。

年满13周岁的中国公民与外籍人士均可申请。13岁以下的读者请到少儿图书馆办理。

1、办理读者证

请本人携带二代身份证,在自助办证机上办理,或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军人证、驾照、外籍护照、港澳身份证、台胞证),到总服务台人工办理。

军人、残疾人、60岁(含)以上老人、13岁(含)以上未成年人凭有效证件,可在总服务台办理优惠证。

2、读者证密码

为维护您的借阅权益,请牢记您的读者证密码。使用馆内检索设备、电话语音系统或登陆首图网站“我的图书馆”可自行修改密码。

3、更换读者证级别

升级:请携带本人读者证,前往自助办证机(无需填表)和总服务台(需填表)办理。

降级:在归还所借文献资料后,持读者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总服务台现场办理。如代办,则还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3、退证

在归还所有外借文献资料后,由读者本人携带读者证、身份证件原件,前往总服务台现场办理。如代办,则还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退证后,读者证由总服务台收回。

若读者证丢失后办理退证,须本人亲自办理,不可代办。

4、补证

读者证若不慎遗失,请及时到总服务台或通过电话办理挂失。补证须本人亲自到总服务台现场办理,不可代办。

如挂失后找到原证,凭本人身份证到总服务台解除挂失,原有功能可继续使用。读者证在挂失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遗失者自负。

5、注意事项

办证当天不能改变级别。

6、不是在首图办理的读者证,如需挂失、补办、升降级和退证,请本人到原办证图书馆办理。

现任领导

馆长:常林

党委书记:肖维平(女)

副馆长:邓菊英(女)、陈坚、胡启军、李冠南、李念祖

历任领导

馆长:倪晓建

副馆长:邓菊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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